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1年11月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是吉安市委、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学位) (周岁)
心内科临床医师 1人 临床医学100201K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检验科技师 2人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客服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证,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26周岁以下(1995年11月之后出生)
合计4人

       注: 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1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截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18室),咨询电话:李老师、陈老师0796-8999507。
      3.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报名表(附件1)各一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考试时间以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当岗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
      3.试用: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等现象,均可予以辞退。
      4.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796-8311066(监督举报)

      人事科:0796-8999507(考务咨询)


附件: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报名表(医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报名表(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