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公开招聘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实施方案》(赣人社字〔2020〕257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0〕9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主要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险、扶贫、财政等相关业务工作,共招聘29人。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方式:采取实践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实践(上机)操作、面试、确定人选、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采取集中现场报名和乡镇推荐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泰和县人社局人事股(地址:泰和县行政中心1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8638831)。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②《泰和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③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泰和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实践(上机)操作:内容为Word和Excel表格的制作。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低于1:1.5就全部入闱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合成总成绩计算
    实践操作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成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如果报名人数低于29人,那么合成总成绩不得低于及格分数(120分)。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1.县人社局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实践操作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2.考察由县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导致减少名额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察工作组情况汇报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和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被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派遣到乡镇上岗,各乡镇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8831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专门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一年,一年一聘,考核采取日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应配合县人社部门开展专岗人员的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聘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人社局备案。

    聘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附件:2020年泰和县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