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生健康专业人才综合服务能力,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 备注 招聘人数
万安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1002、1051) 1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1002、1051)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2
万安县中医院 中医医师1 中医学(1005)、中医(1057)、中西医结合(1006)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1
中医医师2 中医学(1005)、中医(1057)、中西医结合(1006) 1
万安县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1002、1051) 1
合计 6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
  4.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万安县卫健委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waxws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万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若干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报考人员填好《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至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联系人:赖月莲;联系电话:0796-570699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考试方式:综合面试。
  4.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①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相关专业能力。②面试时间:12分钟。③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
  5.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都低于70分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一次,但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五)体检和考察
  经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一次,但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才待遇政策
  1.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预算,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同时符合“万安英才计划”规定的聘用人员,可享受有关政策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5年给予12万元安家费,第一年给予4万元、其余4年每年给予2万元)。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自身原因解聘者,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补助费。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万安县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
  0796-5706990(万安县卫健委)
  0796-5839805(万安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796-5701011(万安县纪委监委)
  0796-5839855(万安县人社局)

  七、本方案由万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