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调度员招聘公告

      为不断适应新时期接警调度工作要求,建强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调度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招聘119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19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3人(限女性,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3.新干县常住的居民,年龄在20-38周岁,具有高中或其他同等学历以上;
  4.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曾经在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专职队员或文员,因违反规定被解聘的。

       三、工作要求
   接警调度员实行定时工作制度、准军事化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弹性安排上班时间,坚决服从指挥调度。新招录的接警调度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大队可根据各岗位需求对接警调度员进行岗位调整。

    四、工作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不购买任何保险);正式聘用后,综合收入每年5万元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以及工会福利等);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站消防员的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予以表彰奖励。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7日。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1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个人征信报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到新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办公室(金川北大道54号)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刘站长:15170693806
  4.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六、业务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接警员):进行打字及办公软件操作。具体为打字测试和常用办公软件运用等,以及面试。
  2.成绩计算:打字测试不低于60字/分钟方可进行下一步考核及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形象素质等;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办公软件应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便能力和组织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报名人自费前往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参加人员: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开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体检内容及要求: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②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等。
  (二)政审
  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考确定的最终名单和成绩将在政府官网和新干发布等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九、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并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