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较高,实践操作能力强。同时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有上进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聘用岗位及专业条件

编号 岗位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职称要求 招聘人数
1 专业技术 30周岁以下 园林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1人
2 专业技术 31周岁以下 会计学、财务会计、财政学 中级职称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全日制专科以上,有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1人
3 专业技术 32周岁以下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秘教育 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有2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1人
合计 3人
备注:凡已取得中级职称或注册师的应聘者可考虑优先聘用,待遇参照公司在职职工。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2.地点: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303室)。

    3.需要提供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2)同底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及无传染病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采用见面会形式,通过测试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测试时间:10月10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试用考察

    通过6个月试用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

    2.试用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基本待遇

    1.身份待遇:合同工;

    2.试用考察期6个月,工资1700元/月,餐补300元/月;

    3.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参考我公司同级别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即工资(基本工资+绩效)不低于2200元/月,餐补300元/月,办理社保、医保手续。

    六、其他

    联系人:万慧明    咨询电话:0796-8269095

    邮  箱:851236298@qq.Com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303室